長國土資政發【2017】204號
各相關單位:
為規范我市不動產(二手房)登記工作,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不動產登記服務,我市將本著自愿的原則全面推行不動產(二手房)買賣合同網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市本級(芙蓉區、開福區、雨花區、岳麓區、天心區)區域范圍內,全面推行不動產(二手房)買賣合同網簽工作。
二、在市本級區域范圍內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房屋中介機構、擔保公司、金融機構等)進行不動產(二手房)轉移登記的,通過長沙市不動產(二手房)網上申請及資金監管服務平臺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并打印合同。
三、未通過第三方委托,雙方自行進行不動產(二手房)買賣登記的,可在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各網點受理窗口簽訂不動產(二手房)買賣合同并打印合同,也可前往經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授權的金融機構進行自助網簽。
四、長沙市不動產(二手房)交易登記的網簽合同均在互聯網上打印,且在合同每一頁的右上角印有帶條碼的合同編號,合同編號為系統產生的具有唯一性的標識,與該業務的原不動產信息進行關聯,不動產登記各網點受理窗口將按照網簽合同的編號辦理業務。
五、為優化業務流程,減少辦理環節,縮減時限,方便群眾,對購買不動產(二手房)須按揭抵押的業務,實行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組合業務一并進窗受理,抵押登記所需資料的不動產轉移申請書中“不動產權證書號“以網簽合同編號替代。
六、請各房屋中介機構、擔保公司、金融機構等單位于2017年12月15日前提交相關資料,向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信息技術科免費申請辦理長沙市不動產(二手房)網上申請及資金監管服務平臺》的網簽入網手續。
七、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長沙市不動產(二手房)網上申請及資金監管服務平臺的監督管理,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八、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