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長沙市人民政府批準,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位于長沙市天心區水廠路以北,湘江中路以東,平安財富中心以南,Z11-C-05-2地塊以西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國有建設用地地下空間使用權。
一.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掛牌交易活動。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按符合要求的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三.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規劃指標要求及掛牌條件等:
(一)此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含地上面積和地下空間,地上面積(S1、S2、S3),共計17234.34平方米;地下空間(S4公園綠地對應地下空間使用權8750平方米):地下空間一層面積2187.50平方米,地下空間二層面積2187.50平方米,地下空間三層面積2187.50平方米,地下空間四層面積2187.50平方米。最低高程19.0米,最高高程39.0(黃海高程)。另有公園綠地面積為2732.43平方米(S4-S5),公園綠地面積不計入出讓面積。
四至及黃海高程等詳見長沙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編號為DJ-202501-081的測量報告宗地圖。
(二)宗地現狀:紅線范圍外通路、通電、供水、排水、通訊、通氣,紅線范圍內自然地貌,現狀為收費停車場,已完成拆遷安置補償。宗地內有活動板房等,公園綠地上有使用中的配電箱。
(三)規劃用途:(S1-S3)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S4對應地下空間使用權:地下停車場用地。
(四)出讓年限:商業40年、地下停車場50年。
(五)規劃指標要求:容積率≤10.33(S1-S3)。
其他要求詳見案卷編號為20250012GCSP1-2的《規劃條件書》及空間規劃審批依據(調查紅線)圖、城市設計圖則。
(六)掛牌條件:
1.宗地競得人在項目建成后須引進入駐銀行和金融產業相關的獨立法人機構,須自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00%自持商業商務部分地塊物業不少于5年。
2.宗地競得人須建設Z11-C-05地塊西側臨湘江中路的公園綠地,并與Z11-C-05地塊同步設計、同步實施。
3.該宗地帶城市設計圖則掛牌出讓。
以上掛牌條件由長沙城發集團負責監督落實。
四.競買資格及要求:
(一)競買資格
符合有關規定及本須知規定資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通過申請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出讓活動;申請競買人(以下簡稱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二) 競買要求
1.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只能在互聯網上,通過長沙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gtjy.csggzy.cn,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只有通過辦理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按要求足額交付競買保證金或按要求提交由保證金托管銀行開具的《銀行保函信息確認函》至交易系統的競買人,才能參加網上掛牌出讓活動。
2.競買人參與競買時,必須以人民幣競價。
五.申請和資格審查:
(一)掛牌文件取得
競買人登錄交易系統,可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在網上瀏覽或下載本次掛牌出讓相關文件,具體包括:
1.《長沙市網上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則》。
2.《長沙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操作說明》。
3.掛牌出讓公告。
4.掛牌出讓須知。
5.宗地界址圖。
6.宗地規劃指標要求。
7.宗地空間規劃審批依據(調查紅線)圖。
8.城市設計圖則。
9.《付款與交地協議》。
10.《交地確認書》。
11. 競買申請書(樣本)。
12.《網上報價資格確認書》(樣本)。
13.《最高報價人確認書》(樣本)。
14.《土地競買保證金保函》(樣本)
15.其他相關文件。
(二)辦理數字證書
辦理數字證書是參加本次網上掛牌出讓活動的必經程序,競買人應當攜帶相關有效證件到具有國家信息產業部門頒發電子認證服務資質證書、由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規確定的服務機構申請并辦理好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
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的辦理流程詳見: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099/。
(三)確認競買人資格
競買人辦理好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決定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競買的,應按交易系統要求填寫真實有效的競買人身份等相關信息并向交易系統提交申請書,申請書中應明確注明競買人在競得土地后是否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競買人單獨競買競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新公司必須為競買人的全資子公司;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對本宗地進行聯合競買的,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寫聯合競買各方的相關信息,并明確各方出資比例及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主體,競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新公司的出資構成必須與競買申請書中的申明內容一致。
競買人應根據交易系統生成的隨機保證金賬號足額交納符合資金來源要求的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應當以競買人的身份交納,可用銀行保函方式替代競買保證金。競買人在規定時間內足額交納了競買保證金至指定賬號或按要求提交《銀行保函信息確認函》至交易系統后,方可獲得競買報價資格。
每筆競買保證金、每個《銀行保函信息確認函》只對應一宗地,需競買多個宗地的,須分別交納競買保證金或分別提交《銀行保函信息確認函》。
(四)答疑及現場踏勘
競買人對掛牌文件有疑問的,可向長沙市自然資源交易事務中心咨詢;有意競買者可自行到宗地現場踏勘,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長沙市自然資源交易事務中心及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組織對地塊的現場踏勘。
六.本次掛牌出讓活動有關時間:
掛牌時間包括法定節假日。具體如下:
(一)掛牌起始時間:2025年2月16日上午9時。
(二)掛牌截止時間:2025年2月26日上午10時。
(三)掛牌報價時間:掛牌期間內。
七.競買保證金:
(一)競買人應按規定將競買保證金足額匯入指定賬戶;以銀行保函替代競買保證金的,競買人最遲應在2025年2月20日(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3個工作日)下午3時之前將保函原件提交至保證金托管銀行并由其辦理保函確認、出具《銀行保函信息確認函》。
銀行保函的具體要求詳見《土地競買保證金保函》(樣本),保函確認的相關操作可向保證金的托管銀行長沙銀行華瑞支行咨詢,聯系電話:0731-89938942。
(二)掛牌競買成交后,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用于沖抵掛牌交易服務費,其剩余款額依次轉作該受讓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定金及地價款。以銀行保函方式的,最高報價人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前向保證金托管銀行的保證金賬戶交納等額競買保證金。
(三)競得人通過交易系統線上申請辦理保證金結轉手續;未競得人交付的競買保證金,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掛牌活動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退還原支付賬戶,不計利息;以銀行保函方式的未競得人,可在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自行向保證金托管銀行申請領回銀行保函。
(四)本宗地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25日下午5時整,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捌仟陸佰捌拾陸萬元整[¥8686.00萬元]。
開戶單位: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 戶 行:長沙銀行華瑞支行
賬 號:隨機保證金賬號
八.本宗地掛牌出讓的有關價格和稅費:
(一)本宗地的掛牌起始價、評估價格、增價幅度:
1.起始價為人民幣肆億叁仟肆佰叁拾萬元整[¥43430.00萬元]。包括⑴土地的現劃撥價格;⑵土地純出讓金;⑶地價差;⑷加掛成本。不包括本次掛牌出讓應繳納的價外稅費及掛牌交易服務費。
2.評估價格為人民幣肆億叁仟肆佰貳拾捌萬貳仟壹佰元整[¥43428.21萬元]。包括⑴地上面積17234.34平方米,評估價為42034.56萬元;⑵地下空間面積8750平方米,評估價為1393.65萬元(地下空間負一層面積2187.50平方米,評估價為452.59萬元、地下空間負二層面積2187.50平方米,評估價為369.69萬元、地下空間負三層面積2187.50平方米,評估價為302.09萬元、地下空間負四層面積2187.50平方米,評估價為269.28萬元)。
4.增價幅度為人民幣肆佰叁拾肆萬元(¥434.00萬元)。
(二)本次掛牌出讓應繳納的價外稅費由交易雙方按相關規定繳納。
(三)掛牌交易服務費由競得人按規定支付。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可在競得人所交付的競買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掛牌交易服務費。
九.成交價款、有關稅費的交付以及土地使用權的交割:
(一)以銀行保函方式的,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前向保證金托管銀行的保證金賬戶交納等額競買保證金。未按規定繳納等額保證金的,將追索等額保證金5%的違約金。
(二)競得人應當在《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時與交地方簽訂《付款與交地協議》。
(三)競得人應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四)競得人應當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指定的銀行賬戶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的 50%(含競買保證金),剩余土地價款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付清,逾期未付清土地價款的,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處理。(在長沙市人民政府政務大廳收費窗口開票后辦理繳款手續,聯系電話:0731-84529217)。
(五)交地方承諾在競得人繳清全部成交地價款及相關稅費后30日內將本次掛牌交易宗地按現狀土地條件的標準交付給競得人,并于交地之日與競得人簽訂《交地確認書》,競得人未繳清土地成交價款前交地方不得交地。交地方與競得人因《交地確認書》的履行產生的任何違約爭議由交地雙方自行協商或訴訟解決。
(六)在支付了全部成交土地價款及相關稅費且簽訂了《交地確認書》后,競得人方可依法申請辦理不動產權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十.掛牌程序:
(一)公布網上掛牌信息
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有關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期、規劃要求、起始價、增價規則、評估價格及增價幅度等予以公布。有意競買者可登錄交易系統查詢。
(二)網上掛牌報價
1.交易系統從掛牌起始時間(即2025年2月16日上午9時)起開始接受報價。
2.辦理好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按要求足額交付競買保證金或按要求提交《銀行保函信息確認函》并經交易系統確認的競買人通過系統進行報價。
3.交易系統對符合條件的報價予以接受并公布。
4.交易系統繼續接受新的報價。
(三)掛牌截止
1.交易系統將在掛牌截止時間(即2025年2月26日上午10時)自動確定掛牌截止。交易系統顯示最高有效報價。
2.在掛牌期限截止前,競買人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的有效報價,才有資格參加網上限時競價。
3.掛牌期限屆滿,無競買人報價的,掛牌不予成交;掛牌期限屆滿,只有一位競買人進行有效報價的,報價者即為最高報價人;掛牌期限屆滿,經交易系統確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進行了有效報價的,交易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并自動以高于當前最高報價一個增加幅度的價格為競價的起始價組織網上限時競價。
掛牌期限截止后,有多宗地進入限時競價的,交易系統按掛牌公告次序依次競價。
(四)網上限時競價
掛牌期限截止后,交易系統進行4分鐘的倒計時,提示競買人即將進入限時競價階段。4分鐘后交易系統自動進入限時競價階段。在掛牌期間已進行了有效報價的競買人自動獲得參加限時競價的資格。交易系統以4分鐘倒計時為競價時限,如在4分鐘倒計時內有新的報價,交易系統即從接受新的報價起再順延4分鐘。每次4分鐘倒計時的最后1分鐘內,交易系統出現限時競價即將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鐘倒計時截止,交易系統不再接受新的報價,并在20分鐘后顯示最高報價及競價結果。限時競價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最高報價人,限時競價中無人報價的,以掛牌期限內網上報價最高者為最高報價人。
(五)成交結果確認
1.最高報價人應當在網上掛牌報價或競價結束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將營業執照掃描件(法人參與競買)或身份證掃描件(自然人參與競買)上傳提交至交易系統,經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審核無誤后,交易系統將向最高報價人頒發《最高報價人確認書》。
2.最高報價人將《最高報價人確認書》上傳交易系統,并應當在網上掛牌報價或競價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持⑴《最高報價人確認書》(貳份)⑵《競買申請書》⑶《網上報價資格確認書》⑷《競買保證金交納證明》、以銀行保函方式替代競買保證金的須提供已按要求交納等額競買保證金的資料⑸有關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交易的所有資料原件(含最高報價人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明確出資比例的聯合競買協議、本須知要求的相關資料等)到長沙市自然資源交易事務中心辦理線下資格審查手續(以上資料需加蓋最高報價人單位公章)。
3.經核實符合本須知要求的,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網上掛牌報價或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與最高報價人線下簽訂《成交確認書》,確定最高報價人為本宗地競得人,同時競得人須與交地方簽訂《付款與交地協議》,競得人與交地方因《付款與交地協議》的履行產生的任何違約爭議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或訴訟解決。
4.經核實不符合本須知要求的,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予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將競得資格不合格的結果在交易系統中公示,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其所交納的保證金(銀行保函)扣除5%后退還原支付賬戶。
(六)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繳納成交地價款
競得人應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付款與交地協議》和有關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交易的所有資料原件到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向相關部門申辦成交地價款等有關費用的繳納手續。
(七)網上掛牌出讓結果公布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結果將在本宗地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s://fwpt.csggzy.cn)、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http://zygh.changsha.gov.cn)和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發布顯示屏公布。
十一.報價規則:
(一)競買人通過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
(二)報價以增價方式進行,每次加價幅度不得小于本須知規定的增價幅度。
(三)競買人應當謹慎報價,報價一經提交,不得撤回。
(四)在報價期間,競買人可多次報價。
(五)競買人報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報價:
1.報價未在掛牌期限內收到的。
2.報價因競買人網絡原因未在掛牌報價期限內收到的。
十二.注意事項:
(一)在本宗地競買申請之前,申請人須詳細閱讀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相關信息和交易條件,如有疑問可向長沙市自然資源交易事務中心咨詢。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文件及宗地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
(二)因網絡延遲問題,競買人盡量避免在掛牌截止前最后幾秒鐘內才出價,以防止交易系統無法及時接收到報價的情況發生。
(三)確定競得人后,《成交確認書》對競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的,將收繳其保證金(銀行保函)作為違約金,并由競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最高報價人在本須知規定的時間內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或競得人在本須知規定的時間內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買保證金(銀行保函)不予退還,并由最高報價人或競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因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致使宗地再次掛牌交易成交價格低于競得人原成交價格的,掛牌人保留對競得人兩次成交價格差的追索權。
(六)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競得人所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將約定:
1.合同項下本宗地的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
2.受讓人不按時足額繳納本宗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款項金額的1‰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本宗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七)土地競得人在取得本宗地使用權后,必須嚴格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利用條件進行開發建設。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網上掛牌開始前和網上掛牌交易期間可發布公告中止或終止網上掛牌活動:
1.司法、監察機關因依法中止或者終止出讓活動的。
2.涉及宗地使用條件變更等影響宗地價格的重要變動需要重新報批的。
3.因不可抗力、網絡入侵、系統故障等因素,導致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4.依法應當中止或終止掛牌活動的其他情形。
交易系統正常運行中,競買人計算機用戶端不能正常參與交易系統交易活動的,后果由競買人承擔,網上掛牌出讓活動不因此中止或終止。
(九)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1.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
2.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十)用地要求
1.競得人應遵守《規劃條件書》的要求,規劃條件內容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行政規定、政策進行管理。
2.競得人按照規劃要求自行負責紅線范圍內的配套建設。
3.競得人在用地過程中應服從新的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的規劃要求,承擔因城市建設規劃的調整而帶來的相應義務。
(十一)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本《須知》有解釋權,未盡事宜依照原國土資源部頒布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范(試行)》辦理。
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1月